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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报》记者在网络辱骂浙江一高校民主人士
(博讯北京时间2019年10月07日 转载)
首发
傻叉、妈B,既是污言秽语,也是垃圾文字,在中文中是对人格最严重的侵犯,近日,却真实地出自中国知名批评类媒体《成都商报》的记者沈杏怡和王剑强的笔端。
近日,几张聊天群的截屏疯传大陆网络,其中是来自一个律师和记者组成的聊天群。自称为《成都商报》记者的沈杏怡和王剑强,在群里一起恶言攻击侮辱署名浙江某大学教授的蔡女士,然而,评论区却有很多粉丝力挺蔡女士。
记者大体阅读了群内对话截图内容,并辗转联系到当事人蔡女士后,基本掌握了争议焦点。
原来,起因是《成都商报》女记者沈杏怡发表了一篇深度报道,而同时,报道的主人公也求助了蔡女士,蔡女士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凡人钒语”里披露了相关内容,她说:“《成都商报》记者说我抄袭了他们的文章,可我没有,即使维权也要通过法院判决或者仲裁机构仲裁,他们却围攻我,开始了撕逼大战。”
《成都商报》记者沈杏怡表示,蔡女士是中国民主党派中的中国民主同盟盟员,曾是当地多年的政协委员,不应发生侵权行径。记者经百度搜索,进一步发现,蔡女士在当地以敢说话并提意见著名,其微信号在当地也名列前茅。记者关注公众号后发现,该号多年坚持原创并关注民生问题,也因此多次被删帖封号。
蔡女士对于抄袭一说,十分气愤,觉得不可思议,她说:“很多广告商就是通过检索发现我都是原创的才找我的。”
记者也在该公众号上看到了《成都商报》所谓的争议帖文,贵报记者沈杏怡认为,文章的重复率高达九成,蔡女士对此拒不认同。而记者也注意到,帖文已对《成都商报》“红星新闻”的出处注明了至少两次。
江苏律师申骞予表示:中国的著作权法明确指出,个人学习研究使用媒体报道是不构成侵权的。中国传媒大学新闻学博士丁山风(化名)也表示:记者作为无冕之王,更应该时刻谨言慎行;而关注民生为公益的鼓与呼的法学教授网络大V更不应该内讧。
不论是否侵权,记者在网络上公然侮辱他人,令业内和社会无法容忍,也会招致民事诉讼和中国的社会治安处罚法的制裁。
目前,该案协商无果,协议仲裁也无果。《成都商报》已和沈杏怡一起在报社所在地法院起诉,诉讼请求是蔡女士必须连续道歉三个月,赔偿金数万元,其中包括律师费。
律师申骞予表示:按照大陆的民事诉讼的司法实践,没有持续道歉这么久的,这明显是过度维权。而根据大陆律师事务所收费的有关规定,律师费除了代位权诉讼外,不可作为诉讼请求范围列支。
申骞予说:“更可笑的是,沈杏怡是《成都商报》的记者,她的采访是职务行为,没有和东家成为共同原告的资格,从这一点,这个立案都成问题了。”
该案国庆节后将开庭。 考虑到当地媒体会对当地法院诉讼产生中国特色的影响力,蔡女士已经申请了管辖权异议。
不过,在采访中,记者又有了意外收获。像《成都商报》这样的官方媒体工作的记者,按照中国记者证管理办法,必须持有记者证才能独立采访报道。可在大陆唯一核实身份的有效网站中国记者网上,记者反复查询,始终未找到沈杏怡和王剑强的任何“记者”信息,这会影响媒体公信力和从业记录,按照官方说法,他们会被定性假记者连同所在媒体《成都商报》一起被予以严肃处理,至少要罚款通报,严重的会被禁止从业,而这样的案例,中国官方每年都要通报。
作者 潘菌蚊
首发:2019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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