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八十三岁的李秀英老人是南京大屠杀受害者和幸存者。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九日,侵华日本兵在南京五台山一学校地下室企图强奸怀有身孕的李秀英,遭到她的反抗,三名日本兵用刺刀在李秀英面部、腹部、腿上留下三十七处刀伤。美国医生威尔逊和美国传教士麦卡伦、德国西门子(南京)公司经理拉贝和美国牧师马吉的日记、电影和照片中都有记录。 (博讯boxun.com)
经过两年多的审理,东京地方法院于去年五月十日对此案作出判决:被告向原告李秀英赔偿一百五十万日元,但不支持在媒体上道歉。
一审判决后,被告向东京高等法院提出上诉。李秀英也以被告未登报公开道歉以及赔偿金太少为由,提出上诉。
李秀英案的日本律师团尾山宏团长在胜诉后说:“此次判决和一审一样,金额是一百五十万日元。虽然这个金额对李秀英的名誉毁坏上来说是很少,但最重要的是确定了判决胜诉的结果。”
李秀英今天在南京表示:我的胜诉是对日本右派的有力回击。我相信真的假不了。我对日本律师的辛劳表示感谢。 (博讯box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