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因生活腐化堕落被免职(图) 请看博讯热点:警察、官员恶行
(博讯2006年6月11日)
据大陆官方媒体6月11日报道: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因生活腐化堕落被免去职务。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今天审议认为,刘志华的错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决定免去其副市长职务。
报道称,鉴于刘志华的行为已违反党纪、政纪,中央纪委、监察部决定对其立案审查。
刘志华简历:
汉族,1949年4月生,辽宁盘锦人,1968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
曾任北京市劳动局工资处副处长、处长、局长助理兼工资一处处长,市劳动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劳动部工资所副所长、综合计划司副司长、计划与工资司司长,市劳动局党组书记、局长,西城区委书记,北京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市国家机关工委书记。北京市副市长,兼市政府秘书长、市国家机关工委书记。
刘志华是中共北京市第八届委员会委员。
(博讯记者:恭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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