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规定网上杂志要有许可证
(博讯2007年4月23日 转载)
中国进一步加强控制互联网。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将对新兴的网上杂志实施“前置审批”,即杂志向电讯部门申请经营许可证前,须先经新闻出版总署审核同意,取得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有网上杂志公司欢迎当局的决定,但也有公司忧虑此举将阻碍互联网发展。内地学者指出,互联网管理还有许多问题要探讨,法规和政策也需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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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制晚报》报道,网上杂志是指将传统媒体出版的各种信息内容,采用电子杂志编排形式,透过互联网发表,或直接向客户传送的数码化杂志。从2005年以来,内地网上杂志发展迅速,目前已有上百家电子杂志企业,纷纷抢占市场份额。
赞:规范网上出版
报道称,目前内地对网上杂志出版管理的依据,是2000年公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2002年公布的《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取得相应的 ICP(互联网内容供应商)经营许可权的网站,都可制作和发行网上杂志,而毋须传统纸质杂志出版所需要的“刊号”(刊号解释见“中国词典”)。为此,新闻出版总署拟起草《互联网出版管理条例》,规定网上杂志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讯业务经营许可证前,须先向新闻出版总署申请,取得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拥有内地网上杂志平台“Zbox”的北京鹏泰传播公司负责人昨日接受本报查询时说,他们欢迎当局的决定,这对网上出版规范化和正规化有好处。
弹:阻互联网发展
不过,另一间著名的网上杂志员工则表示,当局这决定将对这门新兴行业的发展构成限制,“不利于互联网发展”。
清华大学传播学院多媒体传播实验室主任刘惠芬副教授接受本报查询时认为,互联网是仍在迅速发展的新事物,有关互联网新闻和内容管理还有许多问题需探讨和研究,随覑互联网的发展,有关法规和政策也需不断完善,这很正常。
据了解,另一个内地著名网上杂志平台“Xplus”,其股东包括本港新世界集团以及多家海外企业集团等,暂时未有回应。
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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