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数十被强拆户在北京申请游行示威
(博讯北京时间2008年8月15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博讯报道,来自山东临沂的数十拆迁访民已经向北京公安部门递交了示威申请,请求2008年8月20日,8时~17时期间集会示威。因为近期北京抓捕访民非常紧张,这些公开提出游行示威的访民命运如何,博讯将密切关注。 ******* 财产权是一个人人格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人在社会中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关注、尊重、平等对待和保护社会中每个成员的人格安全和财产安全,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我们所处的社会缺乏最基本的人格尊重。 (博讯 boxun.com) 财产权中的住房权是绝大多数中国人终其一生的最大利益所在。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大规模的城市建设中老百姓从未向今天这样关注房子,也从未象今天这样痛恨掠夺者。然而,总有一些事关城市建设的权利执行者,他们举重若轻,不把老百姓的私有房产当回事,频频以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随意处置拆迁问题,漠视动迁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生存危机。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张峰、张双印、陈建华、孙树人、孙成亮、周广林、丁广惠、王桂芳、王新华、刘文美、赵全义、林树栋、沈成文、李淑华、石淑玲、王丽莲、冯秀荣、马举年、王汝兰、张敏、陈中启、程立花、魏兰玉、魏秀芬、曹荣华、孔令吉、张佃平、杨振起、侯淑敏、刘士刚、杨印文、顾茂玉的房子不在2006年批准的“涑河”治理拆迁范围之内,临沂政府非法扩大拆迁范围搞商业开发。使上述三十二户百姓的财产受到重大侵权。他们合法的私有财产,在临沂市政府要建造的“民心工程”中,由政府下达强制裁决批复,由政府组织人员强行摧毁了他们的合法住宅。他们在临沂市政府要建造的“民心工程”中,大祸降临失去了安宁和幸福的生活,伦为无家可归的人。 用行政权处置老百姓的私有财产,不和老百姓协商。这是违犯《宪法》和《民法通则》的违法犯罪。家被毁,他们走上了极其艰难的维权之路。去北京上访,去省城上访;市法院起诉,省法院起诉;该走的维权之路都走到了,受尽了奔波劳累之苦之难。上访是行政权力救济渠道,起诉是司法权力救济渠道。两种维权渠道双双走不通,百姓面临的是权力救济真空。直到2008年8月8日奥运会开幕,他们被侵权的案子没有任何得以解决的迹象。他们想到我国是联合国成员国要到国际法庭去起诉。然而,有谁能帮助他们实现???他们悲愤;他们悲哀;他们无比绝望。万般无奈之下,他们向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递交了如下抗议申请书: 关于在北京世界公园抗议最高人民法院不受理申请人申诉的申请书 申请人: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张峰、张双印、陈建华、孙树人、孙成亮、周广林、丁广惠、王桂芳、王新华、刘文美、赵全义、林树栋、沈成文、李淑华、石淑玲、王丽莲、冯秀荣、马举年、王汝兰、张敏、陈中启、程立花、魏兰玉、魏秀芬、曹荣华、孔令吉、张佃平、杨振起、侯淑敏、刘士刚、杨印文、顾茂玉 负责人:张峰,男,56岁,汉族,山东兰田退休职工 住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后园60号 电话:0539—8293060 集会横幅正面内容:最高人民法院不受理申请人的申诉是对法律的不恭。 集会横幅背面内容:强烈要求受诉法院依照《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第22条规定的:违反法律规定,擅自对应该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的主管法官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集会口号:1、没有程序正义,便没有司法公正。 2、只有程序公正,才有司法公正。 集会日期:2008年8月20日,8时~17时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不服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于2008年2月先后通过邮局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递交了行政起诉书,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至今,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不予受理,违反了《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二条;也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受诉人民法院在7日内既不立案,又不裁定的,起诉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或者起诉的具体规定。 依据上述规定,对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裁定不予受理的行为,一部分申请人通过邮局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一部分申请人通过邮局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了申诉书。申请人的起诉书和申诉书寄给最高人民法院后,如泥牛入海,至今无影无息。心灰意冷之际,一部分人于2008年4月17日走访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信访登记人员看了申请人填写的来访人登记表后,口头答复:不立案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接访范围,不予登记接访。申请人依法起诉,受诉法院置之不理,依法向受诉法院的上级法院起诉或申诉,最高人民法院身为受诉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竟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样视行政案件立案程序如儿戏,正是因最高人民法院失职和监督不力所致。最高人民法院对申请人的申诉敷衍推诿致使申请人的行政起诉权至今得不到伸张,更有损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申请人的行政起诉权得不到实施,不符合奥林匹克精神,更不符合我国行政案件立案程序的法律规定。根据北京市奥组委的规定,依法申请在北京市世界公园集会,抗议最高人民法院违反行政案件立案程序的规定,引起社会对申请人合法行政起诉权的关注,形成舆论压力,促使最高人民法院自查自纠,确保行政立案程序依法实施。为此,特呈报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依《集会游行示威法》和《行政许可法》的有关具体规定,审查、许可为盼。 此致 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 申请人:张峰、张双印、陈建华、孙树人、孙成亮、周广林、丁广惠、王桂芳、王新华、刘文美、赵全义、林树栋、沈成文、李淑华、石淑玲、王丽莲、冯秀荣、马举年、王汝兰、张敏、陈中启、程立花、魏兰玉、魏秀芬、曹荣华、孔令吉、张佃平、杨振起、侯淑敏、刘士刚、杨印文、顾茂玉 2008年8月11日 博讯记者将继续关注该事件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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