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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证交所涨跌幅限制30% 法人为主要投资者
(博讯北京时间2021年9月03日 转载)
(中央社记者邱国强北京3日电)中国证监会傍晚宣布,未来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个股涨跌幅限制将定为30%,且上市首日不设限;同时,北交所交易将以合格投资者(法人)为主,投资人结构与沪深股有差异。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2日晚间宣布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3日傍晚举行新闻发布会,与会官员作上述表示。
沪深二市目前以中小企业股为主的「新三板精选层」,涨跌幅限制即为30%,远高于一般个股的10%。按中国官方既定政策,未来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个股,即以创新型中小企业为主。
证监会公众公司部副主任杨喆在会中宣布,北京证券交易所将坚持精选层较为灵活的制度,新股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次日起涨跌幅限制为30%。
证监会公众公司部主任周贵华表示,北京证券交易所与上海、深圳交易所将有差异化制度安排,突出市场特色且错位发展。
周贵华指出,在市场功能方面,北交所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服务对象更早、更小、更新;在制度安排方面,北交所制定契合中小企业的制度,坚持面向沪深交易所的转板机制;在市场运行方面,以「合格投资者」(法人)为主,投资人结构会与沪深股有差异。
他并表示,未来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交易,将相对「低频、理性、交易时间长」。同时继续坚持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防止投资炒作,引导形成「长期理性的投资文化」。
周贵华说,证监会就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基础制度安排公开征求意见。目前制定的主要内容,一是构建包容精准的上市制度,新增上市公司为在新三板挂牌12个月的创新层公司,试点注册发行注册制,各项安排与科创板、创业板保持一致,落实仲介责任。
二是实行灵活多元的融资制度,采取小额、快速、灵活、多元的再融资制度,形成普通股、优先股、可转债等融资工具,坚持市场化导向定价,对发行价格、规模不做行政干预。
三是建立「宽严适度」的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执法,着力提高北交所上市公司品质,延续精选层市场特色,在股权制度、股份减持等方面形成差异化制度安排,授权北交所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各项制度的精准性。
四是明确公司制的监管安排,北交所未来将实行公司制,且建立股东会、监事会等。
(博讯 boxun.com) 292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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