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严厉制裁“恶意讨薪”的理由/张建
(博讯2005年11月18日)
惊闻北京市建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声言将严厉制裁“恶意讨薪”行为,心中非常震惊。据介绍,当前出现的“恶意讨薪”现象,一是通过“民工讨薪”解决工程各方合同纠纷,怂恿民工以群体性讨薪为名,施加压力,甚至阻断国道交通,以达到尽快解决的目的;二是由“黑包工头”蓄意组织、操纵外来务工人员制造事端,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对上述问题,市建委将会同公安、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严厉制裁。
众所周知,中国特色的讨薪,是处于弱者地位的农民工与强者之间的不平等较量,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的北京市建委却推出一个把矛头指向弱者的“严厉制裁”,不管是出于何种理由,都要坚决反对。反对的理由主要如下: (博讯 boxun.com)
1、在总理讨薪的“风暴”下,的确是解决了一些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陈年旧帐。但从近来的事实看,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并没有彻底解决。这说明,纵有“总理讨薪”的效应,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也不能很好的解决。农民工为讨薪采取一些必要措施,包括一些偏激的措施,是情有可原的,也可以说是无奈的选择。
2、司法部门对贫穷的打工者来说,只是一个摆设。打官司要花很多钱、很多时间,那是有钱人的游戏。
3、民工讨的是自己的血汗钱,讨的是老父母的赡养费,讨的是儿女的上学费,没有什么错。当一个无助的人面对残酷的现实时会做些什么?他能做些什么?他们应该有自己的选择。
4、不能把极少数人的恶意敲诈说成 “恶意讨薪”。讨薪就是要回应得的工资,这是给打工拿不到钱的民工扣大帽子,是对讨薪者的打压,是在某种程度上助长欠薪者的志气。
5、不能把群体性讨薪都说成是“恶意讨薪”。对农民工来说,无论是对包工头,还是建筑项目的政府、部门来说都是弱者,他们要想讨回工资,除了发挥群体的力量,不会有什么更好的方法了。
6、作为一个职能部门的北京市建委,根本无权“严厉制裁”任何人。发表这样的言论没有法律依据。
基于以上原因,任何人都无权把“严厉制裁”强加给讨薪的民工。对这样的言论表示坚决反对。
_(博讯记者:张建) [博讯首发,欢迎转载,请注明出处](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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