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杰:致习近平总书记的建议书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12月07日 来稿)
习近平总书记:
12月4日,首都各界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集会,隆重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
您在重要讲话中说:“我们要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我深受鼓舞看到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履行宪法,有 “依宪治国”决心 。
尊敬的总书记,证明您了解情注重民生。您在重要讲话中谈到:“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司法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国家法制权威;公民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您的这段讲话说道我们上访公民的心坎里了,使我们访民看到伸冤昭雪有日的希望。
为此我提出建议如下:
1、保证宪法实施监督机制,设立宪政审查机制,清理各级权力部门出台的违反《宪法》的有关政策法规。坚决废除劳动教养制度的行政违宪法规。
2、清除新信访条例内违反《宪法》规定的制度性法规,切实维护上访公民的合法权益,杜绝截访,严厉查处“黑监狱”等非法拘禁访民的罪行,改善中国人权状况。
3、清除黑龙江农垦国有企业内设有的政府和公、检、法等机构的违宪机制,政企分开,司法独立,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尊严。农垦系统国企设立的政府干部、公安、法院四次聚众入户抢劫我夫妻兴办的畜牧养殖厂全部财产系家产住房被洗劫一空无处立案,企业雇佣黑社会性质的当官,执法犯法,制造假案欺压百姓,贪污腐败及其严重,在这种罪恶的制度下我深受其害。废除另立天下、私设公堂的罪恶制度刻不容缓。
4、成立宪法法院,审理行政、司法权力部门违宪侵权的案件。我多次申请违宪审查一府两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的违宪侵权行为无处立案。希望党中央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我们全体访民希望总书记兑现承诺;党的十八大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这个目标要求,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要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实施工作,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我们全体访民期待十八大精神和您的重要讲话早日落实,严惩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徇私枉法严重侵害了上访公民的合法权利。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我根据十八大精神和您的重要讲话,特此提出建议,希望采纳。我更希望早日解决访民的诉求,严惩腐败,让上访公民冤案昭雪,早日返还家园过上安居乐业的好日子。为盼!
建议人:刘杰,黑龙江省逊克农场访民。身份证:232625195201031522。电话:18245649704。201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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