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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机关侵犯人权 装聋作哑真是死猪不怕热水烫/刘恒政
(博讯北京时间2017年2月10日 来稿)
维权难,难似上刀山,十五年漫漫维权路,何时休?
2000年10月,郑州市公、检、法相互勾结,办关系案,故意伪造证据,将我错拘、错捕、错判,造成我冤狱及蒙冤3506天,给我及我的家庭造成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
我历经近十年的艰辛诉求,2010年5月经法院重审改判我无罪。
改判后,我分别向郑州市中级法院、河南省高院申请国家赔偿,两级法院不以事实为依据,分别给我做出不公正的赔偿决定。
我对两级法院的赔偿决定不服,2014年3月,我向河南省检察院申请抗诉,检察官看过材料后,三名检察官一同会见我约一个小时,他们对我的遭遇深感同情,称:“十年对一个人一个家庭造成的损失确实太大了,一个人的一生有几个十年。”并答复与省高院协商,可通过补偿、救助的方式弥补我的损失,也是对我精神上的一种安慰,让我回家等候消息,最近会有人与我联系。(至今未果)
2014年10月29日、2015年2月11日、3月26日,河南省高检分别再受理我的控诉、控告材料,并承诺再协调和督办。
2015年5月25日,我到省高检寻求结果,省高检接待人员称:“你的案子是特批特办案件,你回家等消息,下午给你答复。”至到6月1日,什么消息也没有,我再到省高检,接待人员却突然谎称:“现在根本查不到以前高检所受理我的任何材料信息,就连省政法委批转、督办过来的所有材料信息也查不到。”6月1日,曾被检察官告知是特批特办的案件,为什么时隔一周所有材料信息被隐匿、删除、消失,作为执法机关,这是一种什么行为,完全可以说是在耍流氓,对自己倡导的司法为民就是一种羞辱。
2014年11月24日、2015年元月12日、3月30日、5月25日、6月1日、7月13日、8月5日、11月2日、2016年元月6日,我曾分别向河南省高院递交了控诉、控告材料,该院依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报须知第四条规定,对我递交的材料该院均予已受理登记,但至今不给我任何受理手续和处理结论。
2014年12月、2015年元月、4月、5月、8月、9月、11月,2016年元月、4月、5月,我递交给省政法委的控诉、控告材料,省政法委也均登记后分别督办给省高检、省高院,至今两院均不予立案,也不给任何答复,等于泥牛如海。
2014年3月、7月、10月、2015年3月、7月、10月、2016年3月、5月,我曾分别到北京给中央、中纪委、中政委、最高法、最高检的领导寄控诉、控告材料。随后,我均收到了收件机关盖过章的回执,但至今我均未得到任何诉求的结果。维权难,真是难似上青天。
我经媒体看到,河南新乡大学生捉鸟、卖鸟一案,案发后,社会上曾有各种评论,对此案,法律权威人士曾向民众做过解答:“他捉、卖的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院判罚无误。”但天下人都知道,人是特种动物,我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公司经理(法定代表人),因公、检、法办关系案,无故对我栽赃陷害,将我错拘、错捕、枉法判刑坐牢,蒙冤长达3506天,十五年来,为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我背井离乡,四处奔波,受尽了人间的摧残和折磨。我曾给上至中央,下到省、市领导及各执法部门寄材料进行控诉、控告,却始终维权不成,天理何在,法在何方?
我向河南省高院、高检递交的控诉、控告材料有证据、依据和案例,你们为什么只受理,不立案,不审理,不裁决,你们的行为是在赤裸裸地对抗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拟定的“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意见和要求,是一种严重的渎职行为,也是在渎职犯罪,执法犯法。十五年了,你们对故意编造冤假错案的不法人员不追责、不追偿,其行为是在纵容、袒护犯罪分子,难道说河南省法院在执法过程中,人权不如鸟权吗?
全国人都知道,主人养一条狗,因监管不好,咬伤人或其他动物,他的主人都要负法律责任,郑州市公、检、法办案人员故意编造伪证,制造冤假错案,伤害无辜,毁掉了我的家庭,毁掉了我的一生,该当何罪?
2000年10月至2010年5月,近十年间,河南省三级法院为维护他们的法律伪权威,对本案坚持有错不纠、一错再错,采用维持、驳回、驳回、维持的卑鄙手段,向烤烧饼一样的折腾、摧残我,他们的恶劣行为是在践踏法律的神圣尊严,强奸、轮奸社会的公平正义,是在不择手段地剥夺我的合法权益,必须受到法律严惩。
习近平讲: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周 强讲:群众对法院工作最不满意的是裁判不公、法官不廉。
沈德咏讲:一个冤假错案,毁掉一个家庭,毁掉一个人的一生,是任何赔偿、补偿都无法弥补的。
中国的司法倡导的是司法为民,公平正义。但老百姓没有时间去看新闻、去看报,只看实际讲实效。中国的法律、法规及中央领导的指示,老百姓都历历在目,但上面立规,下面演戏,政令不通,老百姓看在眼里,气在心中。老百姓就是一杆秤,社会就是一面镜子,每天都在称着官员们的道德和良心,照着他们的善、恶、丑。每年全国两会及重大节日,数以千计的访民为维权涌向首都,向中央领导及有关部门寄信、倾诉冤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国有句古语:屈死不告状。绝大多数访民都是被逼迫无奈,才走上上访之路的,他们时刻都承受着拦、截、堵、拘,甚至被判刑的沉重压力(2009年,我去北京申诉,曾被当地政府非法软禁39天),他们不惜一切牺牲,在捍卫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捍卫法律的公平正义。绝大多数访民不是在闹访、抗法,更不能被有些没良知的政府官员贬为刁民,他们是在用心血、汗水、艰辛的行动修筑社会公平正义的长城,推动法治社会的不断进步。他们都是弱势群体,但他们锲而不舍,敢把腐败拉下马的精神,应受到社会的敬佩和尊重。
我坚信只有迟到的正义,没有缺席的正义,不管风吹浪打,胜似闲庭信步,为了捍卫和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我将是生命不息、维权不止。在此,我强烈要求河南司法机关尽快启动司法程序,对故意制造错案的不法分子,进行追责、追偿,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我敬请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关注我的悲惨遭遇,用你们的智慧和高见帮助给我指明一条维权成功之路。
河南郑州冤民刘恒政
电话:13653714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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