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青年报》2月19日报道,浙江丽水市遂昌县朱姓女青年与沈某恋爱并同居。1998年12月27日晚8时左右,他们二人与另外一对朋友看过电视后正准备就寝,闯进4名遂昌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在未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对他们进行搜查,然后将4人铐至县公安局,以卖淫嫖娼为名对朱某等人处以10万余元罚款。朱、沈二人今年1月提起诉讼,2月19日遂昌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朱某悲戚地说:“不是处女,我拿什么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对于先前发生的一起又一起“处女卖淫案”,几乎所有的论者都众口一辞地诘问:假如受害者不是处女又当如何?这种担心现在终于有了“现实版”。一起又一起“处女卖淫案”,受害者最终都通过展示她们完好无损的处女膜,向法院表明了清白。这是一种无可理喻的幸运,因为她们处在一种“处女膜崇拜”的司法倾向之下。 (博讯boxun.com)
也许,关注的不仅仅是我们,还有“他们”,那些可能为数不多的无良执法者,甚或是整个执法机关。当非处女“卖淫”案第一次如此令人瞩目地出现在司法审判面前,那种也许并不普遍但仍然存在着的对执法程序的公然践踏,以及对公民尊严的肆意污辱的执法行为,将面临怎样的司法裁判?
除了对于权利以及尊严的诉求,我不知道那个站到司法裁判面前的没有了处女膜的女子,到底靠什么支撑自己的勇气。而当她悲戚地说出“不是处女,我拿什么来证明自己的清白”时,我们又将怎样阻止夺眶而出的眼泪。正义的法槌即将敲响,且让我们拭目以待。(中国青年报 杨耕身) (博讯box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