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上海高院院长应勇第二封公开信/朱金娣 请看博讯热点:访民动态
(博讯北京时间2011年12月25日 来稿)
尊敬的上海高院院长应勇你好!
我是上海浦东新区东波路585弄11号101室居民,2002年浦东新区歇浦二路三荣西路11号地块旧区改造,浦东新区财证拨款5104万改善我们的居住条当开发商只用了十二万四仟将我们全家四代人的三层楼的私房买断,大大降底了我家原来的居住条件.当时只有三分之一的人家走掉说我家影响他的工期遭到非法强拆.2002至2011年至今已有九年这块地荒草长一人多高,至今还荒着,通过走访多次找有关部门通过各级领导们的重视和关心下,2004年4月26日在领导关心协条下并自然分户签订了,分户表,进房调配单,三张协议,三户家庭,将我安置在浦东新区东波路585弄11号101室2004年4月28日当我拿到协议时发现我父亲名字加上,我当吋说4月26日协议很清楚为什么要把朱长友的名字写上,如果做产证会影响我承办人员说房地局朝南做你们三张协议都签名的如累做证也要你们全家到圽.我多次找有关部门刘刚叫我05年经济浦查结朿再帮我做产证2004年5月我进户后对房屋进行装修,交付了所有费用我没有上访在家里等一年,到05年6月有人制造寃假错案三张协议变五张协议,制造矛盾亅当时三套房屋分得很清楚,我父亲住菜阳路880弄64号201室,我弟弟一家三口住莱阳路880弄54号301室,我居住在浦东新区东波路585弄11号10室也是三口之家,2005年叫我父亲和我打官司,法官将我三口之家居住的安置房变为公有产,公有产我也有一半的居住权,现在赵文龙法官将我一半的权利也剥夺了,公有产应刻我给我父亲钱,而不是父亲给我钱.因我也有三代人居住,赵文龙法官枉法判决倒至我不断上访,从新变的无家可归,从一个上海市民变为所为的上访户请求应勇院长百忙中抽空看一下我的案情,还我公道.还我居住权.早日解决问题,问题解决了才能息访息诉,让我过上一个正常人的晚年.谢谢.上海市民朱金娣住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波路585弄11号101室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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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波路585弄11号101室手机号1304211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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