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公检法徇私枉法,无辜女被诬获刑 请看博讯热点:警察、官员恶行
(博讯北京时间2013年6月23日 来稿)
石家庄长安区公检法不懂什么是国家机密文件,20余人共同被控告
石家庄市一位普通女工被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公检法以“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罪”起诉、判刑。女工二审律师程海先生接案后发现石家庄市长安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河北省公安厅电子数据鉴定中心等单位人员竟然犯了常识性错误,如同他们在一个人电脑里发现了某个人的照片,然后就用那照片以“绑架罪”给电脑主人判刑一样。
公检法联手徇私枉法,无辜民女被诬陷判刑
邱立英,女,四十七岁,原石家庄炼油厂职工。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早晨,石家庄市四方派出所警察杜丛林等人将其以所谓“刑法300条”罪名绑架。杜丛林为得到上级的赏识,自己伪造了绑架次日(二月二十六日)提审邱立英的笔录,试图以此加重迫害没有任何罪错的邱立英。但他伪造的笔录不久就被识破。二零一二年四月十日,石家庄市长安公安分局以证据不足给邱女士发放了加盖公章的“释放证”。
然而,杜丛林等办案警察把邱立英从看守所接出来后,却不放她回家伺候瘫痪在床的八十多岁老母,而是将她不经任何手续劫持到了石家庄市劳教所内“河北省法制培训教育中心”非法拘禁,一直到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他们声称在邱立英的电脑里发现了一份公安部“机密文件”,跑到河北省公安厅电子数据中心,拿了一纸证明那份电子文档是所谓国家机密文件的“鉴定书”。
因为邱立英告诉他们那台电脑是他人寄存在自己家的,杜丛林等四方派出所警察又找了当地居委会及邱立英的邻居六人,哄骗这些人在事先打印好的一份“没看见邱立英家来过外人”的纸上签了名。然后,就用这样的证人证言,伙同长安区检察院于书峰、赵壮涛、石颜等检察官以所谓“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的罪名,将邱立英重新批捕起诉。二零一三年四月十六日,又伙同石家庄长安区法院法官田殿英、王旭等人枉法判了邱立英二年六个月徒刑。
法官?法盲?还是流氓?
邱立英女士被一审判刑后,人们惊讶地发现石家庄长安区公检法人员利用“持有国家机密文件”构陷迫害邱立英一年多,不仅那份所谓“机密文件”早已经在互联网上流传了许多年,根本无“机密”可言。而杜丛林、赵壮涛等人委托的鉴定“机密”的机构也不具备相关资质。
更骇人听闻的事实是程海律师指出的,那份被警察声称所谓存在于邱女士电脑中的所谓“公通字(2000)39号《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电子文档根本不构成什么“文件”: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办发(1993)81号]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9704-1999)],对什么是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或文件(包括机密文件)规定得很清楚: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最基本的格式要件是:1)纸质的文书形式,2)落款加盖发文机关红色印章——这是该公文的生效标识,3)机密文件还得有份数序号。这就是说,本案历时一年多,有几十个公检法人员介入,大多是资深警察、检察官和法官,应当早就知道邱立英家电脑中的任何电子文档都不可能是国家机密文件,自然也早就知道身为普通女工的邱立英不可能持有什么国家机密文件。他们是结起伙来故意徇私枉法犯罪。
普通女工控告石家庄市长安区公检法
日前邱立英女士委托程海、梁小军等律师对长安区公检法有关人员提出控告,包括:四方派出所参与诬陷迫害的警察杜从林、王庆台、王健波、郑建华等人,长安分局局长张建芬等人;河北省公安厅电子数据中心做伪鉴定的韩马剑、张婧、池世科等人,长安区检察院赵壮涛、李维、石颜、于书峰等人,长安区法院田殿英、张廷德、张爱红、赵梦、王旭等人都被指犯有徇私枉法罪。
根据刑法第399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构成徇私枉法罪。最高检也规定:“对明知是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其他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判决、裁定,即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按照徇私枉法罪予以立案”,显然,以上人员无可推诿,确实犯罪了。
同被控告的还有犯了“非法拘禁罪”和“虐待被监管人员罪”的看守所等地人员,如四方派出所办案警察、分局的审批拘留的人员、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的负责人、看管女警察王颍、李聪、河北省法制培训教育中心中心负责人袁树谦、石家庄市劳教所看管警察刘某、武某、杨某等人。
原因是,邱女士自被劫持到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以来,一直遭到警察及其指使的被监管人员的虐待折磨。尤其在邱立英为抗议石家庄长安区法院的诬陷性审判当庭宣布绝食以来,看守所警察不顾邱女士因绝食日渐衰微随时有生命危险的事实,更加惨无人道的虐待她,从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日起至今,警察王颍指使被监管人张秀妙一直给邱女士双手戴手铐,每天二十四小时从不解铐,上厕所也不例外;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至二十七日,看守所警察李聪更指使被监管人林娟鸣把邱立英女士的手铐和脚镣连铐在一起长达四天。二零一三年六月一日,看守所医生郭某故意增加邱女士的痛苦,在给她鼻饲灌食时,将她因痛苦呕吐出来的粘痰胃液等物收集起来重新灌了回去,残暴至极。邱立英控告这些人犯有严重的虐待被监管人罪。
目前邱女士的律师及家人已经把控告状送达河北省各司法机构,同时邱女士的亲朋好友很多人都起来敦促有关方面依法办事,追究那些故意冒充法盲诬判及非法拘禁无辜好人的中共官员们的刑责。结果如何,请关注后续报道。
相关人员地址电话附录如下:
一、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地址:石家庄市北环西路191号,邮编:050000,
电话:0311-85187214 值班电话85187100,87793242
石家庄中级法院总机:0311-85187000(可查询任何法官电话)
刑二庭庭长:李保亮 办公电话:85187152
刑二庭法官:王英辰、 办公室电话: 85187230
戚凤祥 办公室电话: 85187326、
刑二庭--85187153
李保亮庭长、
副庭长梁连山、刘平、
刘斌—85187337、
王婷(内勤)--85187151
杨新民、王英辰-85187230、
戚凤祥、王峰--85187326、13315119295、
裴卫华--0311-85187159,13931888584
院长崔存利--85187297;
副院长尹新民--85187288,15833934000; 张保江--85187378,13933000508、;
李耀江(纪检组长)-85187007,宅87780023; 张瑞明--85187015,宅87069186;
李增益--85187003,13653381818;
苏风雷--85187386,宅87739066;
李惊涛--85187008; 任丽波; 王政光(政治部主任); 钱建军(执行局长)。
原院领导
许广为、董建义--85187186,13803338516
刘士军--85187012,宅87778068、
王亚平--85187011,宅86010668、
梁永法--85187058、潘建国--85187026
、耿林、王洪石
办公室
主任王海强--85187018、
副主任路银良--85187062、
曹建民--85187297
二、石家庄市长安区四方派出所地址:石家庄市炼油厂院内,邮政编码:050099,
值班电话0311--80862344
警察 杜丛林 手机:13931976770
警察 王庆台 手机: 13931176289
所长 郑建华 手机:13930110055
三:石家庄长安区法院 地址:东二环北路111号 邮编050032
电话85059850
院长 钱建军 15530115678(有些模糊或许15530115618)
立案庭庭长 谢飞85052928 13703219663
刑一庭长:王旭 手机:13081008679 办公室: 85033133
法官: 田殿英 手机:13832312521 办公室:85032881
副院长:裴维奇 85059850
四、石家庄市长安区检察院 地址:石家庄市谈南路29号 邮编:050021
公诉人:石颜、
公诉科科长:于书峰办公 电话85187809,宅电:85871046,手机13933869180
公诉人:赵壮涛 办公电话:85187629、
检察长: 张伟新、
副检察长:李新革、金连增、王治国手机:13831175038
纪检组长吴咏梅13582326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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