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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法学博士,国家主席习近平阐明的法律问题 3-12 请看博讯热点:访民动态
(博讯北京时间2014年12月17日 转载)
请教国家级法学博士,国家主席习近平参加评卷12
诉讼请求:要求二七区科协为控告人办理职工统筹、、、
终审判决书和庭审笔录证明,控告人是于1990年正式由河南省公安厅劳动服务公司调动到郑州市二七区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为科协)工作的全民正式固定职工。企业职工档案自1990年7月10日始终由郑州市二七区科学技术学会管理、掌控。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100多名院长、庭长、法官、博士、硕士、大律师、法律人士、政法委官员和郑州市二七区科学技术协会提出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和依据:11审都没有认定控告人与科协之外的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职工档案归科协之外的其他单位所有并管理。
李金龙、刘桂芳提出存在劳动关系,二七区科协应该为控告人办理职工统筹的事实和证据。
根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国家劳动部、国家档案局1992年6月9日发布)”
第二条 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 职工档案由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管理。证明档案在科协就是科协的职工,是职工就存在劳动关系。
判决没有认定控告人与科协之外的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职工档案归科协之外的其他单位所有并管理,证明控告人就是科协的职工。
既然没有认定控告人与其它单位存在关系,控告人的职工档案在科协,就是科协的职工,证明判决是错案。
请指教,我在等待着最高权威的回答。
郑州访民李金龙 身份证410105195403121015 联系电话0371—65997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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